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1.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9项;
3.《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二、事项类型:
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1. 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 有安全评估报告(适用于燃气管道、电力管线);
3. 有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适用于燃气管道、电力管线);
4. 有管线、杆线架设设计图纸;
5. 管线、杆线符合规划布局。
六、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表(电子件、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电子件、复印件);
3.工程项目路径平面图(电子件、复印件);
4.重大工程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项目备案文件等(电子件、复印件);
5.依附桥梁的需提供原设计单位技术安全意见、经专家论证的管线架设施工方案(电子件、复印件);
6.申请人身份证(电子件、复印件)。
七、网办深度:
四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
0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供材料。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出具《补正告知书》;不属于本单位职权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3.审查:对材料进行审查,形成现场踏勘意见单。
4.决定、办结:根据现场踏勘意见单要求决定,发放《城市桥梁上架设市政管线许可证》。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芜湖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7楼城管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2963166。
2.监督电话:0553-2963135、296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