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中江新城三期地块(江北龙泉小区南侧地块和新民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关于芜湖市中江新城三期地块(江北龙泉小区南侧地块和新民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1年12月24日,芜湖市中江新城三期地块(江北龙泉小区南侧地块和新民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完成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调查报告(公示稿)公布如下。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28日-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樊磊
联系方式:18755381553
附件:公示稿-芜湖市中江新城三期地块(江北龙泉小区南侧地块和新民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1年12月28日
芜湖市中江新城三期地块(江北龙泉小区南侧地块和新民路西侧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本)
委托单位:芜湖市鸠江区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编制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
保 密 声 明
项目委托方和受托方为该项目技术资料、图件、数据等资料的责任方,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报告的相关技术资料与数据。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
1项目背景
芜湖市中江新城三期地块(江北龙泉小区南侧地块和新民路西侧地块)位于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总占地面积326463m2(约490亩)。芜湖市中江新城三期地块(江北龙泉小区南侧地块和新民路西侧地块)包括两部分区域(以下简称“区域1”和“区域2”)。其中区域1北至振兴路,隔路为龙泉小区,西邻吴越路,南至小康路,东侧为中江新城(2005号宗地),占地面积303339 m2(约455亩);区域2北侧为中江新城(2018号宗地),西侧紧邻江北龙泉小区,南至振兴路,东至嘉兴路,占地面积23124 m2(约35亩)。2021年以前,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居住用地(二坝镇永宁村、龙泉村、二坝社区)、地表水体(沟塘水和地表积水)和道路。2021年,地块内农用地和住宅用地(二坝镇永宁村、龙泉村、二坝社区)被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征收转为建设用地。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用地、少量荒地、住宅用地、地表水体(沟塘水和地表积水)和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芜湖市江北-大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芜湖市中心城区DLW-11、18管理单元04、03街区(龙泉小区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本次调查地块内区域1主要被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以及R22居住配套设施用地、G2防护绿地、E1水域及道路用地,区域2主要被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和G2防护绿地。为保障土地收储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疑似污染地块在土地收储及后期开发利用过程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须对地块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明确地块的环境污染情况,评估地块污染的环境风险,为地块的后期开发利用提供依据和指导。
图1 调查范围
2项目实施概况
南大环规院在搜集地块现状与历史使用情况及环境污染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地块展开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按照国家有关导则要求制定布点采样方案,
2021年9月26日,南大环规院开始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2021年10月18—10月19日,南大环规院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航拍;2021年10月18—10月19日和11月16—11月19日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工作。于2021年12月24日组织召开《芜湖市中江新城三期地块(江北龙泉小区南侧地块和新民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并通过专家评审,报告编制单位已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了认真修改。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芜湖市中江新城三期地块(江北龙泉小区南侧地块和新民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以下简称《报告》)的编制。
3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3.1历史资料收集
根据历史影像、《芜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芜政秘[2021]64号)》、《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土地拟征收工作的公告(鸠征启[2021]10号)》、《关于芜湖市2021年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挂芜[2021]1号)》、《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鸠征安[2021]10号)》等资料显示,该地块历史上用地类型主要为农用地、居住用地(二坝镇永宁村、龙泉村、二坝社区)、地表水体(沟塘水和地表积水)和道路,无工业生产,未发现地块内有潜在污染源。
3.2现场踏勘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调查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用地、少量荒地、居住用地、地表水体(沟塘水和地表积水)和道路,存在少量拆除的房屋,地块内不存在外来堆土。现场踏勘判断,地块周边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不存在潜在污染。使用XRF和PID对表层土壤进行了快速检测,结果无异常。
4人员访谈
通过人员访谈了解到:2021年以前,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居住用地(二坝镇永宁村、龙泉村、二坝社区)、地表水体(沟塘水和地表积水)和道路。2021年,地块内农用地和住宅用地(二坝镇永宁村、龙泉村、二坝社区)被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征收转为建设用地,按规划用途用于城市建设,地块被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以及居住配套设施用地、防护绿地、水域及道路用地。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用地、少量荒地、居住用地、地表水体(沟塘水和地表积水)和道路。
调查地块1km范围内不存在化工、焦化、电镀等重污染企业,不存在污染隐患。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没有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5结论和建议
5.1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可知,芜湖市中江新城三期地块(江北龙泉小区南侧地块和新民路西侧地块)历史上没有工业生产活动,主要为农用地、居住用地、地表水体(沟塘水和地表积水)和道路。调查地块1km范围内不存在化工、焦化、电镀等重污染企业,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没有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不存在污染隐患。经过现场快速检测,各土壤点位未超标。因此,判定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5.2建议
(1)该地块为开放地块,建议后续拆迁活动结束后针对地块采取封闭式管理,在下一步开发或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应建立完善的环境制度,控制该地块保持现有的良好状态,规范用地使用,防止形成新的污染;
(2)考虑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建议在地块开发过程中若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有污染的异常迹象,应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