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0年公租房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江
大桥开发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市宜居投资(集团)公司: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 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 署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扎实做好2020年全市公租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一)落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在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基本 制度框架指导下,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住房保障的政策,落 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加快 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住房问题为出发点,研究完善住 房保障体系,做好与租房市场体系的衔接,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积极发挥住房保障在解决住 房问题上的补位作用,加大城镇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各县(市) 区要坚持问题供给,市宜居公司要继续加快香城湾A 、C 区公租 房建设,尽快形成有效供给,原则上2020年上半年要全部达到竣 工交付条件。加快已竣工投资公租房的配租使用,着力解决整栋 连片房源闲置问题,确保已竣工投资公租房公平善用,切实发挥切 实发挥保障作用。市宜居公司今年要确保完成省委巡视2020年整 改目标任务7500套闲置公租房的租售工作;市宜居公司及市经开 区根据2019年省审计厅发现的问题,按照两个单位各自制定的整
改方案,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有关整改情况上报省住建厅;
鸠江区、市宜居公司完成产业新城的租赁分配工作。同时各单位
要对已盘活公租房加快使用进程,以防国有资产闲置。
(三)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 实施分类保障。各县(市)区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 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芜市建〔2020〕114号文)抓好住房保障 政策的细化落实,切实将公租房租赁补贴覆盖到公租房保障范围, 及时足额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公租房房源不足的县(市)区, 要进一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实现对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 家庭应保尽保。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租赁任务为3383户,各单 位要高度重视,从年初起就要启动此项工作,早启动、早落实、 确保6月底前完成租赁补贴任务80%以上,10月底前完成租赁补
贴任务。
二、 全面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
(四)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制度。加强对公租房运营管理的 组织领导、制度设计、财政保障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主 导、社会参与、监督有力、服务规范”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 着力解决当前公租房运营管理中专职人员不足、服务水平不高、 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促进公租房工作重心由“建”逐步向“管” 转变,不断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切实增强保障对象幸福感、
获得感和安全感。
(五)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引入企业或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管理服务,不断提高公租房运营 管理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水平。无为市作为第一批省级试点 单位,要继续深化试点工作,增加试点项目,完善管理制度,总 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宜居公司、镜湖区等 积极作为第二批省试点单位,要丰富试点内容、突出试点成效、
注重住户评价,争取抓出品牌和特色。
三、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
(六)提升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要高度重视住房 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 段,进一步优化申请审核流程,减少材料报送,缩短审核时限, 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统一数据标准,加强数据归集,推 进数据共享,努力实现住房保障数据“及时、精准、全覆盖”。加
强信息公开,优化便民服务,实现房源信息、保障条件、申请流
程、租金标准等网上查询,申请审核公示一网通办。加强住房保 障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和管理,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 惩戒机制,促进住房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做好住房保障信息 公开工作,及时将年度计划、保障政策、受理平台、保障家庭进
入退出等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四、科学谋划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
(七)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全面评 估总结“十三五”时期本地区公租房保障的成效经验,分析研究 “十四五”时期公租房需求和目标任务,统筹考虑政府住房保障 与住房市场供应的有效衔接,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因地 制宜、 一城一策”的原则,注重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突出兜 底保障作用,提升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科学编制城镇住房保障 “十四五”规划,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指导和推动住
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