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
建设的实施意见
&
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7号)精神,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坚强有力的乡村领导班子
1.健全完善乡镇领导班子建设。
——选优配强班子。切实把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政策能力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选拔进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坚持重视基层导向,选拔担任乡镇党政正职的,一般应有2年以上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或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有计划地选派市、县区直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增强班子活力。把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推荐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
——强化激励措施。把优秀乡镇党政正职作为选拔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部门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有计划地选拔优秀乡镇党政正职充实进市直机关领导班子。积极创造条件选派乡镇干部到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习锻炼。认真执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落实工资待遇向乡镇干部倾斜政策,把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稳定乡镇干部队伍。
——严格监督管理。强化乡镇抓村直接责任和岗位在村、阵地在村意识,把抓村党组织建设情况,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和乡镇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持续加强乡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和切实解决“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问题,落实乡镇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分片包村、入户走访、在村服务制度,开展乡镇干部夜学夜谈夜访活动,落实乡镇干部住乡值班制度。着力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妥善解决乡镇干部就餐、居住等问题,逐步改善乡镇机关基本生活设施。
2.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建设。
——拓宽选拔渠道。把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五有”要求,作为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重要标准。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上级选派、面向社会选拔,以及跨村任职等方式产生。
——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库。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千人培养计划”,全市每个村都保持有2名以上的后备干部,其中至少有1名村正职干部后备人选。县区委组织部要会同乡镇党委“一对一”制定培养方案,采取专人帮带、挂职锻炼等方式,帮助他们开阔眼界、提升能力。乡镇要安排村级后备干部专项培养经费。
——健全激励机制。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探索村干部队伍专职化管理。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同时合理确定绩效报酬,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以县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落实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加大从村党组织书记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公开遴选乡科级领导干部、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力度。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挂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争取到2017年底全市每个乡镇都有1-2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挂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二、着力提高乡村党组织的服务能力
1.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群团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加大在农村社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等重点领域中建立党组织力度,确保应建尽建。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对农村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由所在村党组织领导和管理;对跨村跨乡的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或由县级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2.建成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按照“服务区域最大化、办公面积最小化、社会效益最优化,开放式”要求,打造一个融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为一体的党群综合服务中心。2016年底前完成200平方米以下的村级活动场所改扩建任务。原则上,每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为民服务大厅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3.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每年开展一次党性年检活动。认真研究解决农村一些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问题,下功夫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题,稳妥慎重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乡镇干部每年参加各类脱产学习培训累计一般不少于12天。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以上举办的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其他村干部每年接受一次轮训。市里每年举办1期乡镇组织委员专题培训班,举办1期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继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4.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党员活动日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以村务联席会、村“两委”工作例会、“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党务、村务公开、村民理事会、村规民约、经济责任审计、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述职述廉等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以村级“集中化办公、零距离服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为民服务制度;以帮扶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激励关怀制度。
三、深化农村基层党建活动载体
1.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细化量化创建指标和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增强创建实效。各县区要挖掘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为基层党组织树标杆、作样板。定期表彰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打造芜湖“百名好支书”群体。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倒排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聚焦选准选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进行重点帮扶、有效整顿,形成整顿工作常态。
2.实施农村“万名党员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实施深化“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党员意识和主体意识不断强化,普遍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致富技能,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每年发展的党员中,40岁以下的达到75%以上,高中以上学历的达到80%以上。
3.深化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结合“双联系”工作,深化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城市党组织帮助结对村抓班子、理思路、引项目、惠民生,每年为共建村办3件以上好事实事,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抓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落实,深化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注重引导选派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4.推行村级“集中化办公、零距离服务”。取消村干部专用办公用房,实行村干部到为民服务大厅集中化办公。以为民服务大厅为依托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服务站,将各部门应该提供且能够提供的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纳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范围。建立村干部值班制和错时工作制。
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要加强统一领导,县区要建立完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级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抓好各方面任务的组织协调。县级党委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乡、村党组织要用心用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书记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责任。县、乡党委书记每年要领办1-2个农村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完善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2.加强督促检查。分年度查实找准问题,逐项定目标、定单位、定人员、定时限,促进整改任务落实。通过集中检查、分片联查、区域互查、随机抽查、网上调查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制,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长期打不开局面的,进行严肃批评、约谈通报和组织处理。扎实开展清牌减负工作,全面清理在村设立的临时工作机构、加挂的各种牌子,大力削减、清理面向基层开展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和达标活动。
3.健全保障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保证每个村都有基本的运转经费和服务群众的专项经费。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务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县级组织员,选配好乡镇党委组织委员,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和1名组织干事。县区组织部门从事基层组织建设的人员应达到工作人员的三分之一。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3-5年努力,力争全市所有行政村都有集体经营性收益,其中5万元以上的达到50%。
&
&
&
关于深化“523”工程
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按“五有”要求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乡镇党委要发挥在村党组织书记选任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五有”要求,作为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重要标准。注重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返乡创业能人、复员退伍军人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特别要加大能人回请力度。对本村暂无合适书记人选的,可采取选派县、乡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跨村任职、鼓励机关退休或“退二线”领导干部回村任职等途径,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二、实施村后备干部“千人培养计划”。大力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把更多优秀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积极开展“双向带动”,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有成的党员回家乡创业发展。认真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跟踪培养,对特别优秀的要重点培养。从而建设一支有文化、高素质、数量足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使全市每个村都保持有2名以上的后备干部,其中至少有1名村正职干部后备人选。县区委组织部要会同乡镇党委“一对一”制定培养方案,采取专人帮带、挂职锻炼等方式,帮助他们开阔眼界、提升能力。乡镇要安排村级后备干部专项培养经费。
三、开展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分级抓好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市委组织部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县区抓好全员轮训,确保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或县以上的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积极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现场观摩考察、讨论交流互动等形式,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把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四、落实好激励保障措施。村干部报酬主要包括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同时合理确定绩效报酬。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月打卡发放,绩效报酬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兑现。2015年底以县为单位,重新核定村干部报酬标准,2016年起有条件的县区要率先达标,2017年底前全面达标,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完善村干部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效益挂钩机制,根据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幅情况,结合村干部年度考核给予一定奖励。乡镇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行1次健康体检。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挂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争取到2017年底全市每个乡镇都有1-2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挂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对在村工作满30周年的现任村“两委”干部,由县区委组织部颁发荣誉证书,增强村干部的荣誉感。
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任期及年度目标管理,探索实行年初对岗定诺、季度依标践诺、半年按绩评诺、年度评星奖诺的“四诺履职”制度,“四诺”实施情况要向村党员群众公示。健全不合格村党组织书记发现、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备案制度,选拔调整村党组织书记要报县区委组织部备案。健全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任前廉政谈话、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年度述职述廉述党建等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村党组织书记责任。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健全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六、打造“百名好支书”群体。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建设优秀带头人”评选活动,在全市培育形成100名左右百姓喜爱好支书群体。广泛开展向“百名好支书”学习活动,积极引导村党组织书记向“百名好支书”学习看齐,围绕“当村干部为什么、应该干什么、任后留下什么”开展讨论,推动比学赶超。加强“百名好支书”宣传报道,讲述他们的感人故事,不断增强村党组织书记的群众知晓度和认同感。
各级党委要把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摆上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狠抓部署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要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作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区每年要分析研判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现状,针对性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县区领导都要有联系结对村,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与村党组织书记谈心交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乡镇党委要研究细化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各项任务要求,支持和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县区委组织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
&
&
&
&
&
关于在全市推行村级“集中化办公、
零距离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
为切实规范并提升全市村级组织为民服务水平,在总结部分县区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在全市推行村级“集中化办公、零距离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为民服务大厅,实行集中办公
1.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区要加强薄弱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200平方米以下的活动场所改扩建任务。原则上,每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为民服务大厅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目前没有设立为民服务大厅的村,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整改,并于2016年底前落实到位。
2.实行集中办公。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为服务群众提供更多的空间,取消村干部专用办公用房,实行村干部到为民服务大厅集中化办公。能集中办理的服务项目全部集中到服务大厅,对不适宜集中的服务项目如民事调解、计生等可以设立专门的功能室。
二、突出服务群众功能,完善配套管理
1.完善配套设施。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引导农村超市等其他服务设施尽可能建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周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设置旗杆并升挂国旗,悬挂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经济合作组织四个标牌。党员活动室墙面要悬挂党旗。设立党务、村务公开栏,其中,党务公开应包括组织设置、工作分工、党组织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班子及个人承诺事项及本地党建工作特色做法等。悬挂张贴的材料要规范、准确、简洁、整齐,定期更换,避免过多过滥。结合实际,适时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配套设备进行更新或补充,确保能够满足村级组织开展工作和服务群众需要。
2.规范监督管理。依法明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资产性质和产权归属,注重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县、乡两级政府要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产监管,村“两委”要切实负责,确保活动场所国有(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管理不善,造成活动场所资产和设备流失、损坏或长期被占用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公开服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1.公开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实现“一站受理、一点办结”。在为民服务大厅醒目位置设置服务项目和工作流程一览表,所有的服务项目和工作流程全部公开。
2.公开人员信息和服务承诺。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置工作人员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负责的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和联系方式,所有人员挂牌上岗。设置人员去向指示牌,公开工作人员去向。
四、完善工作制度,零距离服务群众
1.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以为民服务大厅为依托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服务站,将各部门应该提供且能够提供的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纳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范围。健全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代理服务机制,完善群众事务代理首谈登记制、服务环节跟踪制、承办结果告知制三项制度。实行为民代理服务事项公开、为民代理服务反馈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结果公开,不断提高群众事务代理服务水平。
2.建立值班制和错时工作制。双休日、节假日安排1-2名工作人员在岗。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每天安排1-2名工作人员实行错时上班,并向群众公开,轮流坐班,确保每个错时工作时段都有工作人员在岗,方便群众办事。
3.建立预约和定期走访服务制度。发放便民服务卡,根据群众需求安排工作。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体系,掌握辖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群众的信息,在群众需要的时候上门提供服务。
五、加强监督检查,接受群众评价
进一步完善以服务对象评价为主的绩效考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评价村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质量,群众满意度列入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并作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优先保障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县区级党费留存部分的使用,要支持集体经济欠发达村改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求出发,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丰富服务载体,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对推行“集中化办公、零距离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各级各部门要注意加大宣传,及时总结,及时推广。
&
&
&
&
&
&
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经费保障机制的若干意见
&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制度的精神,认真落实《安徽省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皖组字〔2015〕28号)要求,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倾斜,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现就建立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各县区要根据皖组字〔2015〕28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村干部报酬调整落实工作。2015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重新核定村干部报酬标准,2016年起有条件的地方要率先达标,2017年底前全面达标,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在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村干部全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继续落实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实现补助发放规范化、制度化。
二、全面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各县区要根据皖组字〔2015〕28号文件要求的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县区是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责任主体,要将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和服务群众等必要支出,不包括村干部报酬待遇支出,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不得低于基本运转经费的50% 。2015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制定本地具体推进措施和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起组织实施,2017年底前全面达标,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动态增长。在县区落实最低保障标准的基础上,从201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对建制村的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补助2万元。
三、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各县区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全面加强村级活动场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开放式”的要求,加快 200平方米以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建或改扩建进度。其中新建的活动场所为民服务大厅面积不低于 40平方米,党员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2016年底前在实现全市村级活动场所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乡、村示范带动工程,每个县区建立示范乡镇1-2个,每个乡镇建立示范村1-2个。进一步规范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全面推行村干部集中办公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值班、全程代办、办事承诺等基本制度,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综合服务功能。
四、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通过政策扶持、项目整合、以奖代补等措施,支持村级组织和激励村干部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自我发展、自我保障能力。采取示范培训、实践锻炼、观摩学习等方式,提升农村党员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能力。开展村级优质资源项目推介,鼓励支持村企共建。指导帮助选派干部选准发展项目,发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酵母作用。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实施创业富民行动。
五、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费”、报刊订阅费上限控制、财务公开等制度,压缩村级不必要的开支,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建立村级工作事务准入制度,有关部门委托村级组织开展的工作,要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县区要建立村级控债、化债奖惩制度,鼓励乡村积极主动化解村级债务。严禁村级实施无计划、无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严防村级产生新的债务。
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的重要意义,将落实情况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民政、财政、人社、农委等部门要密切工作配合,确保行动计划按时有序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一抓到底”的工作落实机制,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逐级建立约谈制度,对工作重视不够、进展缓慢的地方,分级约谈党委书记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次集中督查,适时通报督查情况,并作为县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