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5年5月9日对下列工伤认定申请案件(见附表)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3-5968350
联系地址:芜湖市天门山东路56号
附表:2025年5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22批共6人)
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鸠江区2025年5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22批共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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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伤害职工 |
用人单位 |
申请人 |
受伤害经过 |
伤情诊断结论 |
申请时间 |
受理时间 |
备注 |
1 |
顾玉萍 |
芜湖正海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5年2月22日16时许,顾玉萍在公司车间因八宝粥罐体加热发生爆炸致其右眼受伤,随即被送往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治疗。 |
1、右眼创伤性晶状体脱位;2、右眼眼睑裂伤;3、右眼创伤性前房积血;4、右眼虹膜损伤;5、右眼虹膜离断 |
20250303 |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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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孔春波 |
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
单位 |
2024年12月21日12时许,孔春波在卸货区车厢内码货时,不慎从车厢跌落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
左侧股骨粗隆间骨折 |
20250117 |
2025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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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陶雷 |
芜湖荣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5年2月23日4时许,陶雷在送货途中,下车检查车辆不慎踩空扭伤左脚,随即被送往当涂县人民医院治疗。 |
1、左外踝骨折(撕脱性骨折);2、左踝部损伤 |
20250320 |
2025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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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陈敬忠 |
安徽新世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5年2月18日7时48分许,陈敬忠骑电动自行车上班,行至富强路常胜电子有限公司门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陈敬忠无责任)受伤,随即被送往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
1、肩部损伤(左);2、小腿损伤(左);3、肩袖损伤(左) |
20240314 |
2025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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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潘荣其 |
芜湖恒驰钢构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5年2月21日16时许,潘荣其在公司工作时,其左手手指不慎被工具砸伤,随即被送往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 |
左中指末节指骨骨折伴甲床损害 |
20250321 |
2025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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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李梅 |
芜湖星源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5年2月19日8时30分左右,李梅在公司办公室不慎崴伤右脚,随即前往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 |
1、右足踝扭伤;2、右跟骨撕脱性骨折 |
20250314 |
2025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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