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5年4月24日对下列工伤认定申请案件(见附表)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3-5968350
联系地址:芜湖市天门山东路56号
附表:2025年4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20批共7人)
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
鸠江区2025年4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20批共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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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伤害职工 |
用人单位 |
申请人 |
受伤害经过 |
伤情诊断结论 |
申请时间 |
受理时间 |
备注 |
1 |
黄玉霞 |
安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芜湖鸠江北路店 |
单位 |
2025年2月3日15时许,黄玉霞例行查验小票时,被顾客用手推搡后倒地致头部受伤,随即被送往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
头部浅表损伤 |
20250228 |
2025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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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赵国稳 |
安徽大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5年2月13日14时30分左右,赵国稳在公司操作设备作业时,其右手手指不慎被夹具夹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
右示指中节指骨骨折 |
20250307 |
2025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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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四九 |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5年2月8日9时30分左右,杨四九在车间使用高低凳作业时,不慎从凳子上摔倒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
腰椎椎体压缩性骨折(L2椎体) |
20250307 |
2025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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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何白玉 |
芜湖阅皖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4年7月22日13时46分许,王何白玉驾驶电动二轮车上班,行至赤铸山东路与河清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王何白玉无责任)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
1、肋骨骨折(左侧第3-5前肋);2、多处挫伤 |
20240816 |
2025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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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深深 |
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4年9月1日19时左右,王深深在车间进行模具转运作业时,不慎从平板车上摔落受伤,随即被送往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治疗。 |
左侧腓骨远端骨折 |
20250307 |
2025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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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尹家红 |
中保誉和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5年1月23日18时59分许,尹家红驾驶电动二轮车下班,行至安澜路徽州佬旁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尹家红负次要责任)受伤,次日前往医院治疗。 |
右侧肩胛骨骨折 |
20250221 |
2025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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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汪洋 |
安徽瑞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5年2月15日17时30分左右,汪洋在公司工作时,其右手手指不慎被铁框架砸伤,随即被送往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
1、(右)手指开放性伤口伴有指甲损害(示指);2、(右)开放性指骨骨折(示指) |
20250307 |
2025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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