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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4 15:16信息来源: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仲裁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5424日对下列工伤认定申请案件(见附)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424日至202542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3-5968350

联系地址:芜湖市天门山东路56

 

附表20254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20批共7人)

 

 

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424


鸠江区20254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20批共7人)

序号

受伤害职工

用人单位

申请人

受伤害经过

伤情诊断结论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备注

1

黄玉霞

安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芜湖鸠江北路店

单位

2025年2月3日15时许,黄玉霞例行查验小票时,被顾客用手推搡后倒地致头部受伤,随即被送往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头部浅表损伤

20250228

20250311

 

2

赵国稳

安徽大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2025年2月13日14时30分左右,赵国稳在公司操作设备作业时,其右手手指不慎被夹具夹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右示指中节指骨骨折

20250307

20250310

 

 

 

杨四九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2025年2月8日9时30分左右,杨四九在车间使用高低凳作业时,不慎从凳子上摔倒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腰椎椎体压缩性骨折(L2椎体)

20250307

20250314

 

4

王何白玉

芜湖阅皖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

2024年7月22日13时46分许,王何白玉驾驶电动二轮车上班,行至赤铸山东路与河清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王何白玉无责任)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1、肋骨骨折(左侧第3-5前肋);2、多处挫伤

20240816

20250307

 

5

王深深

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

单位

2024年9月1日19时左右,王深深在车间进行模具转运作业时,不慎从平板车上摔落受伤,随即被送往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治疗。

左侧腓骨远端骨折

20250307

20250314

 

6

尹家红

中保誉和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

2025年1月23日18时59分许,尹家红驾驶电动二轮车下班,行至安澜路徽州佬旁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尹家红负次要责任)受伤,次日前往医院治疗。

右侧肩胛骨骨折

20250221

20250307

 

7

汪洋

安徽瑞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

2025年2月15日17时30分左右,汪洋在公司工作时,其右手手指不慎被铁框架砸伤,随即被送往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1、(右)手指开放性伤口伴有指甲损害(示指);2、(右)开放性指骨骨折(示指)

20250307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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