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5年1月16日对下列工伤认定申请案件(见附表)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3-5968350
联系地址:芜湖市天门山东路56号
附表:2025年1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5批共5人)
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6日
鸠江区2025年1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5批共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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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伤害职工 |
用人单位 |
申请人 |
受伤害经过 |
伤情诊断结论 |
申请时间 |
受理时间 |
备注 |
1 |
孙宇蛟 |
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4年11月12日22时30分左右,孙宇蛟在车间进行生产作业时,其右手手指不慎被齿轮挤压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
右拇指末节指骨骨折 |
20241202 |
2024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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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泽江 |
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4年11月14日11时左右,任泽江在车间使用行车起吊铜板时,其左手不慎被铜板压伤,随即被送往芜湖济民医院治疗。 |
1、左手多发性指神经开放性损伤;2、左手多发性指动脉开放性损伤;3、左小指近节指骨开放性骨折;4、左手多发性肌腱开放性损伤 |
20241202 |
2024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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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朱宇翔 |
芜湖影星巨幕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4年8月19日17时许,朱宇翔下班途中行至万春西路昌辉汽车电气系统公司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朱宇翔无责任)受伤,随即被送往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
1、开放性外踝骨折(左);2、开放性内踝骨折(左);3、开放性跖骨骨折(左);4、足部套脱伤(左);5、足部开放性损伤伴脱位(左);6、踝和足血管损伤(左);7、在踝和足水平的神经的损伤(左);8、趾肌腱损伤(左);9、开放性骰骨骨折(左);10、多处损伤 |
20240903 |
2024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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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姚长红 |
芜湖市沈巷中心小学 |
单位 |
2024年11月13日13时11分许,姚长红驾驶二轮电动车上班,行至迎江大道与沈家巷路交叉口东侧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姚长红负次要责任)受伤,随即被送往芜湖阳光医院治疗。 |
右肘部及臀部软组织挫伤 |
20241202 |
2024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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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黄妙荣 |
双钱集团(安徽)回力轮胎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4年11月15日7时30分许,黄妙荣驾驶二轮电动车下班,行至杭州路双钱轮胎厂门口附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黄妙荣无责任)受伤,随即被送往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 |
1、右跟骨前突骨折;2、左小腿、左肘软组织挫伤 |
20241128 |
2024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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