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4年12月4日对下列工伤认定申请案件(见附表)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53-5968350
联系地址:芜湖市天门山东路56号
附表:2024年12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47批共10人)
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鸠江区2024年12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名单(第47批共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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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伤害职工 |
用人单位 |
申请人 |
受伤害经过 |
伤情诊断结论 |
申请时间 |
受理时间 |
备注 |
1 |
田玉涛 |
安徽建安底盘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 |
2024年9月26日17时许,田玉涛在安徽建安底盘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被派遣单位)车间工作时,不慎摔倒致其左手受伤,次日前往芜湖邦尔骨科医院治疗。 |
左手小指末节指骨基底部撕脱性骨折 |
20241021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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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邱国莉 |
芜湖圣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4年8月17日21时20分许,邱国莉驾驶小型轿车下班,行至芜湖市梦溪路与纬四路交叉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邱国莉负同等责任)受伤,随即被送往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
1、多处挫伤;2、右腕部关节损伤 |
20241011 |
2024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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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徐秀君 |
广州南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
个人 |
2024年8月9日13时40分许,徐秀君驾驶电动二轮车上班,行至陈棱路气象局旁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徐秀君负同等责任)受伤,随即被送往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
胸椎骨折T12 |
20240930 |
2024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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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吴化武 |
安徽诚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 |
吴化武经公司安排至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工作,2024年9月23日16时许,吴化武在碎煤楼工作时,其右手手指不慎被挤压受伤,随即被送往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治疗。 |
右拇指离断伤 |
20241021 |
2024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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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汪必海 |
芜湖明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4年9月21日14时30分左右,汪必海在公司厂区生产作业时,其左脚不慎被钢卷砸伤,随即被送往芜湖手足外科医院治疗。 |
1、左足压砸伤;2、左足第1、2、3跖骨基底部骨折;3、左足内、中、外楔骨、骰骨、舟骨、跟骨骨折 |
20240927 |
2024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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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周博文 |
安徽正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4年9月21日8时左右,周博文在公司工作时,不慎撞到柜子墙角导致头部受伤,随即被送往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治疗。 |
头部外伤 |
20241022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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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郭升起 |
芜湖福派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4年8月16日6时许,郭升起在厂区处理机器故障时,其右脚不慎被机器撞伤,随即被送往芜湖手足外科医院治疗。 |
1、右胫腓骨下段粉碎型骨折;2、右足跟腱部分断裂;3、右胫后动脉断裂;4、右胫后神经损伤;5、右足跟皮肤撕脱伤 |
20240913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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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冯天华 |
芜湖悠派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4年9月11日13时30分左右,冯天华在公司工作时,其右脚不慎被重物砸伤,随即被送往芜湖手足外科医院治疗。 |
1、右足开放伤;2、右足第1趾趾端复合软组织缺损;3、右足第1、2趾末节趾骨粗隆骨折;4、右足第1、2趾甲床破裂 |
20241010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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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朱翠霞 |
芜湖锦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4年9月13日19时30分左右,朱翠霞在公司工作时,其右脚不慎被叉车压伤,随即被送往清水街道万春社区卫生服务二站治疗。 |
右脚外伤 |
20241012 |
2024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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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胡明旭 |
安徽宇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 |
2024年9月18日15时左右,胡明旭在公司办公室装修时,不慎被扳手砸伤其面部,随即被送往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
开放性面部损伤 |
20241012 |
2024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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