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2026年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三批)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警示广大网络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依法诚信经营。
一、鸠江区某餐饮服务经营部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9日,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服务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线上平台店铺未按要求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鸠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网络餐饮信息公示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规范线上经营秩序的重要法定制度。本案查处明确了网络餐饮经营者的法定公示责任,警示广大线上餐饮商户务必严格落实网络餐饮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完整、真实、及时公示经营信息,主动接受社会与监管监督,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
二、鸠江区某餐饮店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虚假信息案
案情介绍:2026年5月7日,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美团平台某烧烤龙虾网店对应的线下经营地址开展检查。现场核查发现,该线下门店证照公示齐全规范,但平台店铺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与门店实际证照信息不一致。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为博取线上流量、多开网店增收,在美团平台一共开设两家线上店铺,其中一家网店公示证照与门店实际证照一致;另一家龙虾烧烤店,系当事人自行制作虚假食品经营许可证图片上传平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鸠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本案为“幽灵外卖”典型案例,警示入网餐饮经营者,线上所有店铺公示信息均须真实有效,不得套用他人主体信息、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开设网店。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合规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整治网络餐饮虚假资质入驻问题,严厉打击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鸠江区某餐饮店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案
案情介绍:2026年4月21日,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店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后厨环境脏乱,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鸠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干净整洁的经营环境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前提,后厨环境脏乱极易滋生蚊虫、造成食材污染、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该案查处警示广大餐饮经营者,必须常态化做好后厨清洁保洁工作,持续保持经营场所卫生达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基础性管控要求,从源头防范环境卫生类食品安全隐患。
四、鸠江区某小吃店未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案情介绍:2026年5月8日,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吃店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现场存在2盒未拆封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鸠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警示意义:食品添加剂的保质状态直接关系食品安全,使用过期添加剂极易造成食品质量不达标,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本案查处警示广大餐饮经营者,应当定期排查、清理库存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物料有效期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严守食品安全操作底线。
在此,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无小事,守法经营是底线。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公示真实信息,严控食品质量安全,共同营造诚信、规范、安全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消费者如发现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2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