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00516001 | 来信时间: | 2020-05-16 12: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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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李**** |
内容: | 领导你们好,我想知道我宝宝2019年秋季入鸠江区私立幼儿园,但是期间有三个星期请假了,但是幼儿园只退伙食费,保育费不退,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要求不高,就是要回合理的费用,希望领导们看到了,给个合理的解释。 | ||
回复单位: |
鸠江区教育局 2020-05-20 10:2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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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或因病休假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部分预收的保教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退费方法:按1个月标准计算退费,退(转)园或因病休假天数连续每满30日(含星期六、星期日),退还1个月保教费、住宿费;连续不满30日的不计退费。”,网友反映幼儿请假三个星期,未满30天,故幼儿园只需退伙食费,不退保教费。 您也可以拨打我局学前办的电话做一步咨询。 联系电话:0553-5864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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