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91031007 | 来信时间: | 2019-10-31 22:31:20 |
---|---|---|---|
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新城悦物业芜湖分公司 |
内容: | 我司为新城悦服务集团芜湖分公司,在官徒街道熙龙湾小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我司一直努力提供小区各项物业服务。2019年10月29日下午业委员会却在小区张贴与新的物业服务单位签署三年物业服务的合同,起始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事发突然,为了不使业主生活受到影响,特向您请求以下帮助:一、业委会成员合规性请您过问,小区业委员会委员5人,其中委员杨芝琪非小区业主,杨芝琪之子从2018年7月至今欠物业费,不符合业委员会委员产生的规定:“业委会委员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二、选聘物业公司合法性请您核查,业委员会未曾召开过业主大会就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对双过半业主同意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存在质疑。三、关于退出熙龙湾小区管理请您给予指示,如果小区业委会行为确实符合法律、法规,我司愿意退出本小区物业服务。为了使小区服务平稳过度,我司建议正式撤场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 ||
回复单位: |
区委网信办 2019-11-12 17:03:20 官陡街道 2019-11-06 15:31:27 |
||
答复情况: |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政民互动回复,详情请查看:http://www.whjjq.gov.cn/content/article/8063616。 |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的信件内容,系统自动为您推送类似信件的链接,请点击查看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