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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统一扣工资为那般

发布时间:2012-10-08 11:32 来源:财政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SJXX12092400001 来信时间: 2012-09-24 15:28:23
信件类型: 其他 姓名: 其他事业单位人
内容: 日前,鸠江区财政局下发了文件《关于集中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赁卡的通知》,要求财政供给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医生、教师自愿办理),由单位统一造册于9月14日前报区财政局,办卡所需费用(300元押金、50元租赁资费和10元工本费)由各单位从个人10月份工资中统一代扣,沈巷镇政府及裕溪口街道办事处财政供给人员自愿集体办理。   其他事业单位到现在都没兑现绩效工资,补发的部分还要扣提租补贴和公积金,在公共自行车推行中却强制扣我们工资,全然不顾我们的生活。作为其他事业人员,对绩效工资分三步走就已经很失望,现在又来这一手,我们的那点死工资经不起折腾,请唐书记高抬贵手,关心一下政府事业人的生活!
回复单位:

区委网信办 2012-10-08 23:32:41

财政局 2012-10-08 11:32:41

答复情况:

答复意见: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城市公共交通方式,作为城市公交的补充和完善,对于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倡导绿色出行,减少市民出行成本,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通过研究决定在我市中心城区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并将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作为我市的一项惠民政策。根据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赁卡的通知》(芜市建[2012]24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办卡秩序,要求财政供给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医生、教师自愿办理)由单位造册统一办理,所需费用从个人工资统一代扣。本次统一办卡后,如果有人不再需要公共租赁卡,均可至任一办卡点办理退卡手续,同时退还全部押金及剩余租赁费用。财政咨询电话:58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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