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SJXX12031700001 | 来信时间: | 2012-03-17 11: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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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蒋军 |
内容: | 您好,我是沈巷镇人,因为2007年上大学,我和妹妹户口由农业转为非农,毕业结婚后,本人、妻子(非农)、儿子及妹妹户口(儿子户口跟我走也是非农)迁回空挂在某社区,没有迁回到本自然村村,2010年,征地时,我们村民组没有分给我家4个人口钱,2011年,我已把我们一家4个人口从某社区迁回到我们自然村,今天又要征地了,我想请问下,现在按照政策,我们能分到征地补偿钱吗?要是分不到,难道就是因为上学户口转为非农?那以后还怎么要我们培养子女上学?我们又不是为了逃跑当时的三费把户口买出去的。像我这样的在农村有很多,请领导给予答复,或者能够出台相应的政策,谢谢! | ||
回复单位: |
区委网信办 2012-03-23 05:03:02 区政府办 2012-03-22 17: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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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意见: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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