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whsjjqjyj@163.com
为扎实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安徽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督函〔2020〕6号)精神,区教育局草拟了《鸠江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在2025年12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征集方式:提出意见可通过鸠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
联系人:徐小峰;
联系电话:0553-5864006
电子邮箱:whsjjqjyj@163.com
为进一步增强我区政策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政府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鸠江区教育局通过鸠江区政府网站、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鸠江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稿,于2025年11月3日至12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鸠江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安徽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督函〔2020〕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公益普惠方向,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等方面保障机制。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推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园,加强规范监管,强化安全保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项指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力争2026年底前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二、内容和标准
依据《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普及普惠水平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二)政府保障情况
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实现党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科学规划布局,将普惠园纳入城乡公共设施规划并严格实施。完善公共服务网络,确保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建设与管理,统筹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园。落实财政投入政策,保障各类幼儿园生均经费和补助。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杜绝不合理收费。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及时发放。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无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完善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民办园审批与年检,落实信息公示与督导评估,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杜绝民办园上市和过度逐利行为。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办园条件全面达标,园舍、玩教具、图书配备符合规定,2017年后新建幼儿园符合建设标准。班额普遍达标,区域内85%以上班额符合规定。按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不低于1:15。严格教师管理制度,落实资格准入、定期注册、持证上岗及全员轮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科学保教要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杜绝“小学化”现象。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2月)
召开推进工作动员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拟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照评估办法,全面摸底排查,找准差距和不足,发现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形成整改清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1月—2026年6月)
全力推进问题短板的整改提升工作,专题研究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路径和具体措施,制订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实施一园一策、一事一案。定期召开调度会,组织协调各项工作,集中攻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申报迎评阶段(2026年7月—2026年12月)
综合分析、汇总整理相关资料和数据,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和各类申报材料,建立迎评台账,组织模拟评估,进行自查自评、补差补缺。
四、保障措施
成立鸠江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专班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立完善政府统筹、教育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镇街、相关部门、各幼儿园根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对各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幼儿园的专项督导检查;广泛宣传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