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402001 | 来信时间: | 2024-04-02 11:0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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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举报 | 姓名: | 左**** |
内容: | 本人于2024年3月23日在门店开具发票,开具抬头为与我司合作的外包公司抬头;合计1940元; 4月1日财务通知更换开票抬头,此款项从单位报销; 与酒店方提出要求,对方拒绝提供更换发票抬头服务; | ||
回复单位: |
鸠江区人民政府 2024-04-04 11:3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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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协调,酒店方已同意为您办理业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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