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鸠江区境内淮南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淮南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表
序号 |
行别 |
淮南线芜湖市鸠江区起止里程 |
自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
所属乡镇/街道 |
备注 |
1上行 |
K210+550-K213+177 |
12 |
沈巷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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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13+177-K217+965 |
12 |
二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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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20+384-K220+627 |
8 |
湾里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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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20+992-K221+850 |
8 |
湾里衔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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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行 |
K210+500-K213+177 |
12 |
沈巷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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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13+177-K217+860 |
12 |
二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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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20+281-K220+525 |
8 |
湾里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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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20+887-K221+800 |
8 |
湾里衔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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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淮南线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或者石油、电力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但在保护区重叠区域内,各方的相关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并根据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