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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1:16信息来源:芜湖市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吴健 阅读次数: 字体:【    】

经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分析,1月20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物传输回流影响,我市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执行省级、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要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月20日上午1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并请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康防护指引措施

1.引导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需做好防护措施。

2.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3.公众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

二、建议性措施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倡导公众文明绿色祭祀,减少露天焚烧祭祀用品。

3.倡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施工扬尘减排措施。施工单位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严格落实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要求;采取增加路面铺装和洒水频次、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作业、停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等应急减排措施。所有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停止建筑拆迁(拆除)工程。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停止施工(植树等复绿工作除外)。

2.道路扬尘减排措施。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城市主干道增加机械化道路清扫,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湿度低于65%,非冰冻条件下,至少增加2次/日),减少人工清扫。

3.移动源减排措施。市区所有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沙石运输车、运料车、混凝土搅拌车禁止上路通行。严查超标排放、违反禁限行要求的车辆违规上路行驶。

4.工业企业减排措施。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加大对涉气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所有废气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对无法快速实现停限产的企业,督促各企业通过加严排放限值、限定产量或投料量、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等方式实现减排。

5.其他源减排措施。停止各类喷涂、焊接、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露天作业。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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