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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限额以下公路工程协议维修建库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8 16:26信息来源:鸠江区交通运输局 作者:曹必胜 阅读次数: 字体:【    】

鸠江区限额以下公路工程协议维修建库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AHZP2021GCFW0514

一、项目名称:鸠江区限额以下公路工程协议维修建库项目(本项目采用纸质公开征集)

二、征集人:芜湖市鸠江区交通运输局

三、协议维修库类别:

鸠江区限额以下公路工程协议维修建库项目,适用于我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控制价60万元以下(不含60万元)的公路工程项目,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工程。

注:本次征集仅针对企业注册地址在芜湖市鸠江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不限入库施工企业数量,即所有通过审查的施工企业。

四、应征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诚信要求: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四)项目人员要求:有与资质相匹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五)注册地要求: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地为芜湖市鸠江区行政区域内。

(六)统计要求:企业须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未及时纳入平台的企业可采取书面承诺制,入库半年后仍未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予以清退。

五、征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709:30时(北京时间);

征集文件递交地点:芜湖苏宁环球写字楼B座6楼634室(芜湖苏宁环球大酒店正门斜对面)

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应征人指派一位代表提前一小时前往现场递交应征文件,并且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扫码检测。

六、应征文件的编制

1、应征文件份数:一份,应征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扫描、影印,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否则由此导致在评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应征人承担。

2、应征人递交的应征文件不退还。

3、应征文件密封:应征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应征人名称。

4、应征文件内容:详见附件

七、评审办法

1、由征集人依法组建不少于5名评审委员(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2、评委会按应征文件内容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3、评委会成员独立评审后,如对应征人某项审查有不同意见,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是否通过;

4、评委会判定应征文件内容的响应性只根据应征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资料有不真实的内容时除外。

5、如有效应征人不足三家,则本次征集失败。

6、将通过评审的应征人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7、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应征人发放中选通知书。应征人在领取通知书前,按照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及代理服务费(伍仟元,由入库单位均摊)和评审费用(按实际金额,入库单位均摊),在规定的时间签订服务协议,办理入库手续。

八、协议维修库的使用期限和方式

(一)使用期限:两年

(二)使用方式:

1.对于区外新引进的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由属地镇街待企业在鸠江区注册完成并获得相应资质、配齐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后书面报告区政府,区政府同意后即可前往区交通运输局办理相关手续;

2.对本地企业符合资质及人员要求的实行应入尽入,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申请入超市的本地企业给予一次补录机会,评定标准与正常标准一致。

3.我区使用政府性资金且投资额(控制价)在60万元以下(不含60万元)的常规工程项目在超市服务企业名录中随机选取。对于受基础设施、行政许可、知识产权等限制,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对于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建库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在库中择优遴选不少于五家随机抽取。

九、合同价格确定

公路工程项目在60万元以下(不含60万元)合同价格确定方式采取邀请我区符合入库条件的公司在入库后五个工作日将报价系数交至征集人,最终按有效的平均系数计算合同价格。报价系数原则上不得高于0.85。

十、应征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应征保证金无须缴纳,应征单位在入库后,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否则视为放弃入库资格。

账号:20000035278410300000091101000002

户名: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

(二)退付:入围单位在服务期满后,若无在建项目,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在协议维修库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核查属实,清理出库,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1.注册地擅自变更至鸠江区外。

2.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3.承建工程地址在鸠江区的项目造成人员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承建工程地址在鸠江区的项目出现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5.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6.企业不服从区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区统计局统计管理,不配合镇、街开展相关工作。

7.合同履约期间其违约行为给使用单位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二)此次限额以下公路工程协议维修库建成后纳入区招标办统一使用。

十二、征集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征集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征集代理机构联系人:殷工    联系电话:19955330987

十三、征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35864831

十四、本项目征集公告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jq.gov.cn/)发布

应征文件格式.doc

 

征集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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