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多措并举推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发布时间:2020-01-23 14:51信息来源:鸠江区民政局 作者:徐欣欣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鸠江区民政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落实保障制度。截止2020年1月底,我区现有孤儿64名,其中:散居孤儿63名,福利院代养1名,根据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民务〔2019〕80 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将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05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1450元,全年累计发放金额82.23万元,全区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强化动态管理。对已纳入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的发放对象每月进行动态核实,从新申请孤儿审批、现在册孤儿监管、已超龄孤儿核查、半年复核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健全纸质和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资金发放对象与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三是建立走访机制。明确孤儿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发挥村(社区)包保人的联系、协调、保护作用,定期走访,对在外就学的学生采取电话访,了解其实际生活和学习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并建立走访台账。

四是增强福利保障。为符合条件的孤儿申报“慈善圆梦助学金”、“福彩公益金助学金”,并启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受资助的学生可获得2000元、3000元、4000元及10000元等助学金。将全区64名孤儿全部纳入2020年“两节慰问”对象范围,对仍有就学困难的学生孤儿协助其申请临时救助,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孤儿福利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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