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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鸠江区江北四镇农民建房有哪个部门主管

发布时间:2020-11-30 15:13 来源:鸠江区委宣传部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01125001 来信时间: 2020-11-25 16:11:28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姓名: 孙****
内容: 芜湖市鸠江区农业农村局与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联合下文鸠农[2020]79号文规定,江北四镇的农民建房应该由农业农村部门主管,但是汤沟镇未作新的安排,依然由建设办牵头主管。我认为这与十九大精神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不符。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是党和国家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统一行使的职责。望鸠江区政府明确农民建房在江北四镇的部门分工,即由哪个部门牵头主管,那些部门参加。
回复单位:

鸠江区委宣传部 2020-11-30 15:13:41

答复情况: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1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通过下放宅基地审批权,将不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将存量宅基地审批权下放的做法,既简化了审批手续,也有利于调动乡(镇)政府在宅基地后续监管上的积极性。
     2020年3月,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芜湖市鸠江区机构改革方案》,我区组建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上下一致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出台《鸠江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办事指南》,进一步明确各镇人民政府是该镇区域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审批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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